吴法宪
吴法宪(1915年—2004年10月17日)),江西永丰人。1930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同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2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
他是“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要成员之一,1981年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2004年10月17日在山东济南逝世,享年89岁。
[编辑] 简历
- 1940年5月任八路军第五纵队政治部主任
- 1941年任新四军第三师政治部主任
- 1946年任辽西军区副政委,东北民主联军第二纵队政委
- 1949年任第四野战军三十九军政委、第十四兵团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
- 1950年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
- 1957年任空军政治委员
- 1965年任空军司令员
- 1967年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兼空军司令员
- 1969年当选中共九届中央政治局委员
- 1973年被开除党籍,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
| 前任: 刘亚楼 |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司令员 1965年5月-1973年 |
繼任: 马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