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核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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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年伊朗报纸:伊朗核能科学家四分之一是女性
伊朗核问题在2006年初成为美国伊朗关系的核心问题,并成为美国伊朗战争的潜在导火索。
[编辑] 伊朗核问题的历史与现状6月底,宣布[來源請求] 恢复浓缩铀离心机的组装,但暂停提炼浓缩铀 11月,德法英3国与伊朗在多轮会谈后在巴黎初步达成协议,德法英承诺提供核技术、核燃料和一座轻水反应堆 11月22日,伊朗宣布中止铀浓缩 4月11日,伊朗宣布已成功生产出纯度3.5%的低纯度浓缩铀,成为国际核八强之一(五常任理事国,印巴,伊朗) 4月28日,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穆罕默德·巴拉迪向该机构理事会和联合国安理会提交了关于伊朗核问题的报告。报告说,伊朗未能在联合国安理会规定的期限内中止铀浓缩活动,也没有和国际原子能机构核查人员进行全面合作。[1] 6月1日,美国、俄罗斯、中国、英国、法国和德国有关伊朗核问题的外长级会晤在维也纳结束。与会各方达成一项共识,在伊朗中止铀浓缩活动的前提下向其提供一项具有吸引力的方案。[2] 7月31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了关于伊朗核问题的第1696号决议,要求伊朗在8月31日之前暂停所有与铀浓缩相关和后处理的活动,并呼吁伊朗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开展合作。[3] 8月22日,伊朗正式向俄、美、中、英、法、德六国递交了伊朗对伊核问题六国方案的答复。[4] 10月25日,伊朗官方证实已成功安装了第二批铀浓缩设备,即164台离心分离机。[5] 12月23日,联合国安理会一致通过1737號决议,决定对伊朗实行一系列与其核计划和弹道导弹项目有关的禁运、冻结资产和监督相关人员出国旅行等制裁措施。[6] 2007年2月22日,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巴拉迪向机构理事会和联合国安理会提交了有关伊朗履行安理会1737号决议情况的报告。报告认定伊朗未能在安理会规定的60天限期内停止其有争议的铀浓缩活动。[7] 3月8日,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闭门会议决定,将该机构对伊朗的55项核技术援助项目减少22项,有4项是国家项目,其余18项属地区或跨地区的合作项目。[8] 3月24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了第1747号决议,加大了对伊朗核和导弹计划相关领域的制裁,同时强调继续寻求通过谈判解决伊核问题。[9] 3月28日,伊朗国家原子能组织中止伊朗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全面保障协定的部分辅助安排,以回应联合国安理会第1747号决议。[10] 4月9日,伊朗总统馬赫茂德·艾哈邁迪-內賈德宣布,伊朗已有能力进行工业规模核燃料生产。[11] [编辑] 国际原子能机构对伊朗核问题的决议[编辑] 2003年的决议6月19日,发表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主席关于伊朗核问题的“总结性声明”敦促伊朗[來源請求] :
11月26日,再次通过决议[來源請求] [编辑] 2004年的决议3月13日,理事会通过决议批评伊朗没有公开其部分核计划 6月18日,理事会通过决议协助解决核计划的剩余问题 9月18日,理事会在维也纳通过决议要求伊朗终止一切与制造核武器有关的核活动 11月29日,理事会通过决议不将伊朗核问题提交联合国安理会 [编辑] 2005年的决议8月11日,理事会通过决议要求伊朗立即停止与铀浓缩有关的一切核活动 9月24日,理事会通过决议认定伊朗多次不履行《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义务 [编辑] 美国对伊朗核问题的态度美国目前准备以发展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为理由,发动对伊朗的战争。 但是以色列在1960年代就已經確定有核武,同時也是中東地區唯一確定有核武的國家,美國不打以色列反而計劃打伊朗,原因很明顯就是:美國.英國.以色列這三個邪惡軸心國要先拿下中東,然後在拿下全世界。 [编辑] 美国主战派主战派观点:现在不打,后患无穷;对伊朗动武代价很高,但容忍伊朗拥有核武器对美国的安全形成威胁代价更高;在动武和纵容其拥有核武器之间选择动武。 [编辑] 美国主和派主和派观点:目前局势类似1962年“古巴导弹危机”,美国政府处於“要么默许敌人拥有危险武器,要么动武阻止敌人”的两难困境;动武则美国将陷入20至30年的另一个伊拉克泥潭。 [编辑] 伊朗對核問題的態度[编辑] 伊朗核问题与油价[编辑] 参见[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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